《莆田打击开贩卡团伙成果显著》
莆田展开强有力的行动,成功打掉12个开贩卡团伙。这一成果意义非凡,开贩卡行为往往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紧密相连。这些团伙的存在,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还为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工具,让众多民众面临财产受损的风险。莆田通过精心部署、深入侦查,精准打击这些团伙,斩断背后的黑色产业链。这一行动彰显了执法部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财产安全的坚定决心,同时也对其他潜在的开贩卡违法犯罪行为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记者近日从莆田市公安局了解到,自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莆田警方严打开贩卡犯罪团伙,共打掉12个开办、收贩卡团伙,抓获涉卡违法犯罪嫌疑人125人。
近日,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情指行”一体化实战中心联合新县派出所展开抓捕行动,分别在涵江区新县镇、涵东街道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松、林某高等4人。经查,林某松伙同他人在社交App上与洗钱跑分上游犯罪人员对接,后让林某高提供银行卡操作转账,许诺以过卡流水8%进行分成。林某高在明知林某松系利用银行卡接收并转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为牟取不法利益,仍提供其名下银行卡协助对方从事犯罪活动。为赚取介绍人头佣金,林某高又先后拉拢马某笑、马某明等人一同参与。上述人员均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已查明涉诈金额10余万元,关联电诈案件6起。
警方提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户、支付账户、互联网账号等,“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银行账户很可能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或用来进行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银行账户的行为,轻则将影响个人征信,重则将承担刑事责任。(记者 陈盛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