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世界中,曾有一些人为了谋取私利,选择网购假证件,却最终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们以为通过这种便捷的方式可以蒙混过关,却不知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一旦被相关部门查获,不仅假证件会被收缴,购买者还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拘留甚至更严重的刑罚。这不仅毁掉了他们的名誉,也让他们的人生陷入了困境。网购假证件看似是一时的侥幸,实则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最终必然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的真代价。
为在购房贷款办理上“走捷径”,有人竟然动起了伪造国家证件的歪脑筋。近日,福州市公安局茶亭派出所查处一起买卖伪造、变造国家证件案。
为获取“首套房”购房贷款优惠资格,陈某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了伪造的离婚证等国家机关证件。7月1日,陈某将上述伪造证件带至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企图用假证件申请办理购房贷款业务。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发现,陈某提供的离婚证存在多处疑点,疑似伪造,于是立即报警求助。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核实情况,依法将陈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面对确凿的证据,陈某对其在网上购买假证并用于办理银行贷款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因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调查中。
警方提醒,各类证件必须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办理,任何形式的伪造、变造、买卖、使用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都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否则将受到法律惩处。广大市民要增强法律意识,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案例点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记者 赖志昌 通讯员 冯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