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评论员 于力 孙仁斌
蹭知名企业,注册相似的名称博人气、抓流量,达到鱼目混珠的效果……在商业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一些不良商家走上“歪门邪道”,通过商业碰瓷来谋取不正当利益。这种“搭便车”的歪风邪气如任其长期存在,将衍化成为严重破坏市场生态的毒瘤,不仅让消费者真假难辨,而且侵蚀企业的创新动力和消费者的信任基础。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商标侵权案件:一企业分别注册“广人”“洲家”商标,并将商标故意组合成“广洲人家”碰瓷中华老字号“广州酒家”,企图误导消费者。该企业最终被判决赔偿200万元。
此前,知名企业胖东来遭遇各类名字极为近似的商超、餐饮等企业扎堆注册经营,引发舆论关注。全国多地涌现出“胖西来”“胖南来”“胖东莱”等多个近似商标申请,一些地方还出现以“胖东莱”命名的实体店铺。
从“广洲人家”对“广州酒家”商标侵权,到“胖东来”被各类相似名称的店铺围堵,再到“康帅傅”对“康师傅”、“大窖”汽水对“大窑”饮料的恶意仿冒,食品行业中,假冒伪劣碰瓷花样百出。这些恶意碰瓷行为最终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系统性损害,伤及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乃至健康权。
而对于商家来说,商业碰瓷乱象频发,让诚信守法经营的企业背负过多自证清白的发展成本,使企业声誉与经营根基遭遇双重挑战。商业碰瓷这种“搭便车”行为不仅构成商标侵权,还通过混淆视听损害企业商誉,让受侵害企业陷入“被迫自证”的困境,背负沉重的道德和法律负担。
某网红账号发布的“玉石暴利”视频,在短视频平台上播放量破千万,导致胖东来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胖东来发布声明,证明产品价格、品质无问题,消费者如有退货需求,可免费办理退货。一些网红账号打着帮消费者维权旗号的“伪监督”,实质是利用公众对“暴利”的敏感心理,将正常商业行为污名化,迫使企业陷入“不回应等死,回应找死”的舆论漩涡。
与此同时,商业碰瓷还会破坏市场秩序与创新动能,商标恶意抢注对市场秩序形成制度性消耗。据了解,我国每年商标异议申请中近四成涉及恶意抢注,原创品牌需额外投入30%以上的维权成本。这种系统性消耗在胖东来案例中尤为明显,胖东来每年须投入数百万元用于商标监测和诉讼。在注意力经济时代,诋毁一家企业比建设一家企业更容易。恶意竞争者深谙此道,他们用山寨名号混淆市场,用碎片谣言瓦解信任,用最低成本谋取最大关注。真正的创新型企业却面临知识产权保护不足、市场环境不规范等多重挑战。
在多地商超,商业碰瓷现象虽经有关部门打击处理,但仍屡禁不止。面对恶意商业碰瓷,有关部门应主动作为、强化监管,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商业碰瓷的本质,是对市场公平原则的公然挑战。商业碰瓷的治理,是市场公平原则与投机之风的博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商业碰瓷的判决,开了一个好头。但仅有这样的个案还远远不够,应从法律层面完善商标审查,在监管端强化跨区域协同,企业与平台提供技术防御,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链条保护体系。
——完善商标审查机制。可考虑建立“实际使用承诺”制度,要求商标申请人提交3年内使用计划,否则不予核准。
——构建跨区域协同监管机制。推广“政府+企业”联动模式,通过双方紧密合作,对重点企业实施“7×24小时”舆情监测,确保侵权行为一旦出现,就能被迅速发现并及时处置。对跨区域侵权案件实施“一地投诉,全域响应”。
——压实平台责任,推动行业协同治理。一些网红发布不实言论后,平台仅限制其投稿权限1个月,变相纵容了碰瓷行为。针对此,应完善审核机制,对恶意诽谤内容进行限流或标注警示,并建立“黑名单”制度,永久封禁多次违规账号。
——企业还应提前布局商标注册、加强市场监测,从源头减少侵权风险。在实际操作中,一些中小商家常因维权成本高而妥协,行业协会和相关部门可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和合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