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提出对重大恶性犯罪依法从快从重惩处这一观点具有重要意义。重大恶性犯罪往往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伤痛与恐慌。从快惩处,能及时彰显法律威严,不让犯罪者逍遥法外,避免长时间的司法拖沓带来的不良影响;从重惩处则是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恶劣性质等,给予相匹配的严厉刑罚,这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慰藉,也是对潜在犯罪者的有力威慑,有助于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和法治的严肃性,保障公众对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需求。
刑事司法不仅是准确适用法律的规范实现过程,还要承载有效治理犯罪的重要功能。对于重大恶性犯罪,刑事司法应坚持依法从快从重惩处的基本立场和方法,这既是准确适用法律的规范要求,也体现了震慑犯罪、维护稳定的治理需求。
珠海、无锡两起案件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对于此类重大恶性犯罪务必以严为本,坚决予以惩处。刑事司法应对重大恶性犯罪秉持刑事一体化的严惩立场,依法从快从重并举。其中依法是首要要求,从快是程序法角度的惩处效率要求,从重是实体法角度的处罚力度要求,并对各项裁量事项以严惩的标准把握。
重大恶性犯罪的罪行及犯罪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对行为人依法从快从重惩处能够有力震慑犯罪、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对于此类犯罪,最有力的犯罪制裁就是最有效的犯罪治理。
作者|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教授 刘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