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福建,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必须办理备案。这一规定是为了规范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有序发展。办理备案有助于加强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和估价师的管理,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资质。通过备案制度,相关部门能够对从事该业务的主体进行严格审核,包括人员资质、企业运营规范等方面。这不仅保障了房地产估价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护了房地产交易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可信度和专业性。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近日省住建厅依据相关法规并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福建省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管理规定》,《规定》将于明年1月1日实施,有效期5年。
《规定》明确,房地产估价机构在闽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依照要求办理估价机构备案。未备案的不得开展房地产估价活动。
根据该规定,本省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省外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备案(除注册地在福州、厦门外),由省住建厅负责办理;注册地在福州、厦门的省外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在闽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由福州、厦门的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办理;本省二级、三级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和本省一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备案,由所在设区市的住建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记者 赖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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