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信息显示
三明这家保险公司被处罚
三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明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公司、黄*华)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明银保监罚决字〔202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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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 |
个人姓名 |
黄*华 |
单位 |
名称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黄*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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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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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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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公司处以11.5万元罚款;对黄*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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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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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4月27日 |
三明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明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公司、郑*)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明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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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处罚当事人 |
个人姓名 |
郑* |
单位 |
名称 |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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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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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项、第一百六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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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
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公司处以12.2万元罚款;对郑*给予警告,并处以4.1万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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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中国银保监会三明监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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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3年4月27日 |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福建监管局
责编:小贤
初审:诗敏
复核: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