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由黔东南州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黎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通过购买“碳汇”的方式,承担生态功能损失赔偿民事责任。这是黔东南州检察机关通过司法办案推动当地百姓进行碳汇交易,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生动实践的一个缩影。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森林资源丰富,是贵州的重点林区,也是我国南方重点集体林区之一,素有“杉乡”“林海”之美称,贵州省10个林业重点县,有8个在黔东南州。

2022年7月,从江县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韦某滥伐林木一案,经审查,韦某无证采伐的面积达27.4亩,蓄积346.5立方米。韦某滥伐林木数量大,对当地森林资源造成严重破坏,韦某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还应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责任,虽然当地村民已在案发地进行补植复绿,但韦某滥伐林木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尚未得到有效恢复。11月16日,从江县人民检察院在县斗里镇湾里村、翠里乡宰转村开展碳汇认购活动,韦某现场通过贵州省单株碳汇平台向当地31户农户购买8768株碳汇,折合人民币26304元。认购活动结束后,检察官以案释法,在向当地村民介绍“碳汇”概念的同时,宣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引导村民主动保护好生态环境。
这是从江县人民检察院首次诉请被告购买碳汇修复生态环境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直接向农户认购单株碳汇的方式,既有助于盘活林业生态资源,又实现了对生态环境的替代性修复,同时帮助25户建档立卡户、6户监测户实现增收,真正将“碳票”变成了“钞票”,实现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

“乱砍滥伐树木可能违法坐牢,没想到种好树木卖‘空气’还能挣钱,这可比乱砍滥伐划算。”在检察官法治宣讲现场,从江县斗里镇湾里村八组村民收到贵州省单株碳汇服务平台给自家林地的碳汇款后,激动地对检察官说,碳汇交易已成为他们老百姓创收的新方式。
碳汇是指通过植树造林、森林管理、植被恢复等措施,利用植物光合作用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并将其固定在植被和土壤中,从而减少温室气体在大气中浓度的过程、活动或机制。从广义上来讲,碳汇一般是指从空气中清除二氧化碳的过程、活动、机制。“碳汇补偿是司法机关创新运用认购碳汇方式替代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一种新方式。”从江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石庆霞告诉记者,认购碳汇替代生态环境修复于法有据。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被告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无法完全修复的,可以准许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当事人请求以认购经核证的林业碳汇方式替代履行森林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意见、不同责任方式的合理性等因素,依法予以准许。“常规补植复绿无法弥补森林资源具有的固碳能力等生态服务功能损失,通过购买碳汇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有利于更好地修复生态。”
从江检察院目前已经办理了两起碳汇生态性修复案,今后碳汇生态性修复将成为黔东南检察机关保护生态、助力农民增收、让群众得到实惠的常态。
据了解,单株碳汇是贵州省推出的一个精准扶贫项目,就是把省内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拥有的树木,按照树种、大小和碳汇功能(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进行筛选、编号、拍照,再上传到省单株碳汇精准扶贫平台,面向整个社会、整个世界致力于低碳发展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进行销售,每棵树每年的碳汇价格为3元,购买资金全额进入群众个人帐户,持续增加群众收入。
2022年以来,黔东南州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在公益诉讼案件中通过认购碳汇方式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在检察机关的推动下,剑河县委、县政府今年6月出台了《剑河县林业碳票管理办法(试行)》,黔东南州首张面额1700万元的碳票在剑河县发行,真正把“空气”变成了可交易、可收储、可贷款的“真金白银”。黔东南州检察院还与贵州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在剑河县检察院挂牌成立碳汇与司法实践教育基地,黔东南州检察机关开展了“检察蓝助力碳汇绿”生态修复专项工作,目前已办理相关案件39件,办结6件,购买碳汇8.6万余元,为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助力林区百姓乡村振兴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何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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