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商业街区,一家名为“朱富贵”的火锅店因装潢被仿冒而陷入纠纷。这家正宗的“朱富贵”火锅店有着独特的装修风格和品牌标识,深受消费者喜爱。然而,竟有不法商家擅自模仿其装潢,从店面的色彩搭配到桌椅的摆放,几乎如出一辙,以谋取不正当利益。最终,“朱富贵”火锅店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成功让仿冒者受到制裁,被判赔偿 10 万元。这一判决维护了“朱富贵”火锅店的合法权益,也提醒广大商家要坚守诚信经营,尊重知识产权,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近日,马尾区法院审结一起因抄袭门店装潢引发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认定某海鲜火锅店模仿“朱富贵火锅”门店装潢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富贵海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10万元。
据了解,富贵海公司经营的“朱富贵火锅”在福建省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其2023年优化设计的门店装潢已通过著作权登记。2024年初,该公司发现某海鲜火锅店在多个关键装潢元素上与其高度相似,包括门店LOGO、迎宾区布局、收银台设计、员工服饰等,遂以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索赔50万元并要求公开致歉。而被告某海鲜火锅店辩称,相关设计属行业通用元素,且自身已明确标注店名,不构成混淆,不应担责。
马尾区法院审理查明,两家门店在图形图案、颜色搭配、文字排列等方面高度近似。结合“朱富贵火锅”在福州、厦门等地的经营规模、广告宣传力度,以及消费者“高仿版朱富贵”的评价,认定其装潢属于“有一定影响的标识”。某海鲜火锅店的整体营业形象易使公众产生混淆,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
因双方均无法举证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马尾区法院综合侵权情节酌定赔偿数额。同时,驳回了原告要求公开致歉的诉求,认为不正当竞争纠纷中消除影响的责任承担需符合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