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下班后与同事聚餐本身通常不算违规违纪。在工作之余,与同事进行适当的社交活动,如聚餐,有助于增进同事间的感情,提升团队凝聚力,这是一种正常的人际交往行为。
然而,如果这种聚餐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聚餐的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或者聚餐的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等,那就可能构成违规违纪行为。关键在于聚餐的动机、费用来源等方面是否符合公职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廉洁要求。如果没有这些问题,单纯的下班后同事聚餐一般是可以被理解和接受的。
小编最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个热点问题:
有网民提问,说自己刚考上事业编,听人说现在制度管得很严,问下班跟同事们一起出去吃饭聚会,算不算违纪违规?
公职人员工作时间禁止饮酒已成共识,但是,机关事业单位下班后与同事聚餐,算违规违纪吗?
有人说不算违规,但是确实也有很多规定不允许违规聚餐,那么到底是以什么为准呢?
今天小编就根据最新政策文件,给大家讲清楚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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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规定从哪里来?
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们要遵守的规定主要来自三个层面:
◆党纪层面最基本的是《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其重点规定了三类情况:
第101条有明确规定不能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第113条规定不能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
第116条规定不能违反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
◆公职人员管理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34条有明确规定:公职人员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地方细则层面则是当地省市纪委自行制定的具体细则,相比前两种,细则更为详细,有着更加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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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如何把握?
◆工作关系的饭局要特别注意:不能接受基层单位吃请;不能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不能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吃请。
◆“小圈子”性质的饭局要谨慎:同学会、老乡会性质的聚餐要慎重;领导干部之间不能互相请客;避免参加可能形成“小团体”的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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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操作建议
◆普通同事聚餐:三人以下的普通聚餐一般没问题;最好选择大众价位的普通餐厅;各自付费,避免相互请客。
◆需要注意的情况:避免在高档场所聚餐;不要经常固定人员聚会;不要借机搞“小圈子”。
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心中有规矩,正常的同事之间交往是允许的,关键是要守住底线,不触碰红线。
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大家参考当地纪委的具体规定,或向单位纪检部门咨询,这样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