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这个长期从事反中乱港活动的反动分子,终于被依法拘押。他长期与外国反华势力勾结,妄图破坏国家的稳定与安全,其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的根本利益。
同时,他还涉及洗黑钱等不法勾当,试图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巨额财富,以支撑其反中乱港的行径。黄之锋的被拘,彰显了国家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坚定决心,任何企图分裂国家、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这也向世界宣告,中国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外部势力干涉内政,坚决捍卫国家的主权和尊严。
据香港文汇网6月6日消息,香港特区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当天在赤柱拘捕一名28岁男子。有消息指出,被捕的男子是在“35+串谋颠覆政权”案中被判囚56个月,目前正在赤柱监狱服刑的的黄之锋。
报道称,黄之锋在狱中再次被捕的原因是,有关部门发现他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二)及(四)条“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第二十五条“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罪,即俗称的洗黑钱。
报道还表示,目前服刑中的黄之锋还正在以“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被检方起诉,案件将于今日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2024年11月19日,香港“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1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此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件,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其中,已认罪的被告黄之锋被判刑56个月。 在此之前,黄之锋还曾因藐视法庭、非法集结、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等罪名,自2017年起被多次起诉和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