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原主任李全强一审被判十年三个月,这一判决彰显了法治的威严。李全强在其岗位上本应秉持公正、廉洁,为排球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却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这一案例提醒着公职人员要时刻牢记自身职责,坚守法律底线,不得滥用权力。同时也向社会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无论职务多高,只要违法违纪,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以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4月7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原党委副书记、主任李全强受贿案,对被告人李全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对其受贿犯罪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