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度重视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展现出坚定的决心与积极的行动。每年统筹安排 300 万元资金,这一举措犹如坚实的基石,为粮食安全筑牢根基。通过这笔资金,福州得以提升粮食储备能力,确保在关键时刻有充足的粮食供应。同时,资金也用于加强粮食生产、流通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的质量与安全性。这不仅保障了市民的“米袋子”,更是对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力支撑,彰显了福州在粮食安全领域的责任与担当。
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发布,主要对扶持“引粮入榕”、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补助条件、范围、标准和预算管理等作了相应修改和完善。
扶持引粮入榕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扶持对象:从主产区直接调入粮食且非用于储备轮换,和在主产区建立粮食生产基地、投资建设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及粮食加工企业并将粮食运回福州市销售的粮食企业。
《实施意见》有效期3年,在有效期内,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300万元资金。(马丽清 刘梦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