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为购买自住住房提供了公积金支持政策,这一政策给众多有购房需求的市民带来了福音。公积金支持政策有助于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让更多人能圆住房梦。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利用公积金贷款,享受相对较低的利率,降低还款成本。并且公积金政策可能在贷款额度、首付比例等方面给予优惠,提高了购房的可及性。这不仅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也体现了福州对居民住房需求的重视与保障,提升了市民的生活幸福感和归属感。
为更好地满足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促进2025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发展良好开局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阶段性支持购买自住住房有关政策的通知》。
阶段性支持购房代际互助提取。新政增加了购房人的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购房人购房。代际互助购房提取应优先提取购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账户余额不足的方可提取购房人的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代际提取应在一年内一次性申请,共同申请的提取总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或购房合同总价。
阶段性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新政调整为缴存人家庭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前提下,在购房所在县(市)区无自住住房的,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例如张先生家庭在鼓楼区有一套住房但在台江区无自住住房,已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已结清。在台江区新购自住住房时,再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执行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通知》还明确了购房认定时间以购房合同的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房人于2025年1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执行阶段性支持政策。
政策调整后,将有助于更多缴存人家庭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实现安居梦想。(记者 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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