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庄重严肃的氛围下进行着一项重要议程——人事事项的表决。在充分审议与民主决策的过程之后,会议最终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梁栋被任命为福州市副市长。这一任命体现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梁栋的信任与认可,也反映出梁栋在工作能力、经验以及综合素质等多方面具备胜任这一职位的条件。这一决定将为福州市的建设、发展与管理注入新的力量,梁栋在新的岗位上有望发挥积极作用,在福州市的各个领域工作中承担起相应的职责,推动城市不断向前发展。
24日,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决定任命梁栋为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接受陈曾勇辞去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郑立辞去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刘毅宙辞去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任命陈峰为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任。任命林峻为福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郭春曦为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杨永生为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罗明伟为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郭云的福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福州市第十六届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李雄为福州市司法局局长、林隆佈为福州市文物局局长、谢婧为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免去张麒蛰的福州市水利局局长职务、吴聿建的福州市文物局局长职务、童桂荣的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雄的福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唐宇恒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免去陈青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案件审判庭副庭长职务、李宁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赵永凌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魏毅斌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谢红波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决定接受傅建飞辞去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报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江莉、吴诗疆为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会议决定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江莉代理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记者 李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