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地人事任免》
福建三地最新发布了一批人事任免消息,这一举措对当地的发展有着多方面的重要意义。这些人事任免涵盖了各个部门与岗位,新任职的人员将带着使命与责任开启工作新篇章。在地方治理体系中,合适的人事安排有助于提升行政效率,促进政策的有效施行。这不仅反映了各地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更是从组织层面为地方在经济发展、社会建设、民生改善等诸多方面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对推动福建三地朝着更高目标发展有着积极的推动和深远的影响。
近日,漳州、莆田、三明发布一批人事任免,一起来看——
11月15日,漳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林忠明为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决定林忠明代理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接受吴元祥辞去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11月15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谢志洪、何文珍为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王鹏程的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果辞去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3年11月15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工作变动,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果辞去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谢志洪代理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11月15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和莆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谢志洪代理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名单
(2023年11月15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江启镇为莆田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11月15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
任命张金龙为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免去许建平的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免去林超雄的莆田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莆田市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3年11月15日莆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建伟、赵育生为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免去张杰飞的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谢锦山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任命谢锦山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主任(兼);
任命林启福为三明教育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福建广播电视大学三明分校校长(兼);
免去陈聚宝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黄国钢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国资委:
经研究决定:
任命黄国钢为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任命庄赞鹏为三明市交通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三明市高速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三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林镇土的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退休。
请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阮礽喜免职的通知
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经研究决定:
免去阮礽喜的三明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三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