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开展专项审查为民企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在这一举措下,地方性法规规章将有6件被废止,9件被修改。这一专项审查犹如一场及时雨,有助于清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废止和修改相关法规规章,能优化民企面临的政策与法治环境,使得民企在市场准入、经营管理、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能够更加顺畅地运营。这彰显了省人大积极作为,从法治层面助力民企茁壮成长,激发民营经济活力与创造力,为地方经济的蓬勃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保障基础。
省人大常委会会议26日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记者了解到,省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项审查助力民企发展,截至上月底,地方性法规、规章拟废止6件、修改9件。
去年9月,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及市场公平竞争领域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专项审查清理,助力福建民营经济发展,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据悉,这是全国第一个由省级人大常委会自主选题涉及民营经济领域的专项审查清理。
这项工作启动后,重点清理在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方面,妨碍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和要素在地区之间自由流动、不当干预影响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截至2月底,除部分地方性法规、规章拟废止或修改,还有省市县三级规范性文件拟宣布失效200件、废止488件、修改130件,已废止408件、修改31件、新制定282件。上述清理项目均详细列出目录、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记者还了解到,去年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设了福建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该数据库已于今年2月建成并上线运行,同时通过福建人大门户网站、福建人大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众提供数据查询和下载。截至今年2月底,全省4100多个制定机关已将本行政区域各级各类规范性文件22219件纳入数据库。(记者 李白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