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批准徐缨、白忠斌履新,这一决定体现了组织对于他们的信任与期望。徐缨与白忠斌在各自的工作经历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力和素养。他们的履新将为相关工作的推进注入新的活力与思路。这一任命在不同的工作领域和岗位布局中有着重要意义,无论是应对新的发展任务、进行政策执行与创新,还是加强领导管理与协调,他们都将承载着重大的责任。这一任命也反映出中共中央从整体工作规划出发,对干部队伍建设和相关事业发展作出的积极布局与战略考量。
徐缨任江苏省委常委
中共中央批准:徐缨同志任江苏省委常委。
白忠斌任天津市委常委
中共中央批准:白忠斌同志任天津市委委员、常委;李军同志不再担任天津市委常委、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