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夏让欣作出逮捕决定。这一举措彰显了福建检察系统维护法治尊严、打击违法犯罪的决心。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依据详实的证据、严格遵循法律程序进行审查。夏让欣被逮捕表明其可能涉嫌触犯相关法律法规,此决定是法治公正运行的体现。这一事件也向社会释放出强烈信号,无论是谁,一旦触犯法律底线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体现出福建检察机关在净化社会环境、保障社会稳定发展方面积极发挥自身的监督与执法职能等重要意义。
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夏让欣(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夏让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