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途与使用方式全解析》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有着明确的用途和使用规则。首先,资金主要用于城镇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包括公租房的新建与改建,为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安身之所。在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也是重点投入对象,用于改善小区的基础设施,如给排水系统、电路改造等。其使用遵循严格规定,相关部门需进行精准规划,按项目进度合理拨付资金。要确保资金流向透明,接受各方监督,专款专用,防止资金被挪用,切实发挥其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推动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发展的重要作用。
聚焦“住有所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用在哪?怎么用?近日,省财政厅、省住建厅印发通知,对这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明确。
用在哪?
补助资金支持范围包括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其中,住房保障方面,主要用于支持配租型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向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公租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以及保障家庭按照政府确定的销售价格购买、退出时由政府组织回购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等;城中村改造方面,主要用于城中村改造项目征收补偿、安置住房建设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主要用于支持小区内水电路气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等;城市危旧房改造方面,主要用于支持城市(含县城)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危险住房的改建、原址重建和抗震加固等。
怎么用?
补助资金按照奖补结合原则进行安排。一方面,根据各市、(县)区住房保障、城中村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危旧房改造任务量和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补助。另一方面,实施正向激励,每年安排部分补助资金,用于奖补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以激励各地扎实推进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通知还对补助资金限制使用情形进行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