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有事吗?”12月1日上午12点半左右,在师市人民调解中心信访、劳动监察服务区接待大厅,人民调解员瞿进昌刚刚调解完一个农民工工资纠纷案,正当他准备松口气时,只见两个小伙满脸愁容地走到柜台前,于是他又关切地问道。
原来,来自河南的务工人员崔陈陈和他的工友因为无法正常结到务工工资,所以,前来请求帮助。

崔陈陈一边递给瞿进昌一个发皱的合同书,一边诉说着他和工友的“遭遇”。原来,8月10日他与某工地承包人李某签订了一个铝合金窗户安装协议,并信心满满地叫上两个工友,按合同要求开始施工,但是施工过程中,因为一些意想不到的情况,导致安装工作不能顺利进行。眼看着不能按工期正常交工,双方都面临着可能要承担的巨额赔款,于是,崔陈陈与李某约定,后面的工作由李某自行找他人完成,工钱按日单独结算,且从合同款总量中扣除。由于李某的工人后续产生了工效与工资付费过多的问题,崔陈陈和李某产生了分歧与争执,最终导致致崔陈陈和工友1万元的工资余款也不能正常结算。
“唉!拿不到钱我们就没办法回家!”崔陈陈着急地说。瞿进昌看完合同后,从法律的角度仔细进行了分析。他发现这份合同不仅条款存在漏洞,有些事项与责任还不明确,且双方都没有资格签订工程安装合同,只能签订劳务合同。瞿进昌告诉崔陈陈,法律只支持他从劳务的角度来维权,如果同意,由他来做对方的工作,争取一个双方满意的结果。听了瞿进昌的分析后,崔陈陈幡然醒悟,觉得自己不清楚法律条款的情况下就签订合同,的确也理亏,于是,他同意瞿进昌的调解思路,不再坚持原来索要工资的额度。

后来,瞿进昌多次打电话约李某前来接待大厅进行调解。一开始李某来到中心,情绪非常激动,总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不愿调解。瞿进昌从政治高度和个人情怀两方面对李某进行开导,才稳定了他的情绪。经过多次反复和耐心的疏导、劝解,终于,崔陈陈、李某两人达成了和解协议。李某当日就把1万元工资余款和1000元补偿款打给了崔陈陈。
崔陈陈终于可以“打发”他的工友一起安心回家啦。
END
通讯员丨胡西平
编辑丨吴红燕
编审丨焦亚峰 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