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讯(记者 奚钦 通讯员 严都梅)为进一步拓宽被执行人财产发现机制,提高执行案件办理效率,近日,白河县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中发出首份“律师调查令”。
申请执行人佘某与被执行人巴某追偿权纠纷一案,白河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巴某的财产进行了调查,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被执行人巴某经常居住地在西安,白河法院很难取得巴某财产状况及履行能力相关证据,申请执行人佘某的代理律师向法院提出了向西安某中学调取巴某子女在校相关资料的申请。白河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佘某的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决定签发调查令,指定申请执行人佘某的代理律师康某、刘某持令向西安某中学调查收集案件执行相关证据。
据悉,“律师调查令”是由法院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文件,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执行案件过程中,为了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或申请执行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调查取证时,经其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批准签发的供律师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查收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及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虚假报告财产等其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证据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