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报团参加西XX旅行,因夜晚西XX突然停水跑到隔壁屋内冲洗地面不慎摔伤该如何追责?
创始人
2025-06-08 21: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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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共场所参加活动受到伤害了,由活动组织者负责。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归责主体是安全保障义务人也就是公共场所的管理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只是第三人给受害人造成损害。此情形下第三人承担全部责任。第三人不能承担或者无力承担的,有安保义务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2023-03-19 22: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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