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怎么量刑,最新受贿犯罪量刑标准
创始人
2025-05-23 22:01:23
0次

受贿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所实施的犯罪。它的本质或者说其要害在于“权钱交易”。因而具有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双重属性,在当前推行廉政、惩治腐败的呼声日益高涨的形势下,更是成为我国刑法的打击重点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受贿罪的(立案)追诉标准是侵占公共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一条,以下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1. 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或
  2.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多次索贿的;

(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1. 【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受贿罪的量刑,除了索贿的从重处罚外。其余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规定处罚。即: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量刑格】

  1. 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或

(二)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多次索贿的;

(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量刑格】

  1. 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或

(二)受贿数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多次索贿的;

(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量刑格】

  1. 受贿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或

(二)受贿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2)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3)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4)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多次索贿的;

(7)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8)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是“贪污(本章为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只有在“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才“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但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三条将上述情形增加了“或者死刑”。即“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死刑、死刑缓期二年量刑格】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四条的规定:

  1. 【死刑】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2. 【死缓】符合前款规定的情形,但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或者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等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如前所述,关于“可以判处死刑”量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三条已经有规定“或者死刑”。在第四条再次单独条文规定“可以判处死刑”及“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和我国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死刑政策,规定了贪污罪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般死缓和终身监禁的具体适用。换言之,对于极少数罪行特别严重、依法应当适用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应当坚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但同时具有法定从宽等处罚情节,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其他量刑法定情节】

  1. 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量刑格】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量刑格】、【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量刑格】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3、【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量刑格】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终身监禁,是介于死刑立即执行与一般死缓之间的一种新的死刑执行措施,而不是一个新的刑种。只是某种意义上比一般死缓更为严厉。

相关内容

热门资讯

直通部委|国庆节假期国内出游8... 文旅部:今年国庆节假期国内出游8.26亿人次据文化和旅游部10月9日消息,2026年国庆节假期,全国...
文旅服务的边界在哪里? △点击上方蓝字关注我们△国庆假期,青海祁连县这座常住人口仅5万的小城,单日涌入超10万游客,全县酒店...
农文旅深度融合点燃假期热潮 多... 国庆假期期间,交口县全域开启“国庆狂欢模式”,以“文化惠民、文旅兴县、助农富民”为主题,多点联动、全...
兰州夜游黄河特色项目持续火爆 国庆假期,兰州文旅市场热度与口碑双丰收,持续向高品质升级。作为兰州水上文旅特色名片,夜游黄河强势出圈...
国庆假期收官 小城游、客串游成...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8日讯 10月7日,国庆假期收官。多家平台数据显示,双节连玩加持下,这个“超级...
渭南:从“看景”到“入景” 本报记者 耿杨洋今年国庆假期,渭南市聚焦“月满秦东·家国同庆”主题,推出218项文旅活动,秦东大地处...
人民直击·记者手记|撕下旅游乱... 本文转自:人民网人民网联合调查组今年5月,拉萨一游客跟团进“养生馆”,工作人员借“问诊”推销,一单藏...
美团长线游预订同比增25%,超...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陈维城)国庆假期进入尾声,10月7日,《美团2026国庆消费洞察报告》显示,8...
特展、AIGC定制,北京文创经... 这个国庆,文旅消费迎来新变化,逛博物馆已经成为度假新风潮。2026国庆,北京各大博物馆预约一票难求。...
贵州福泉市通报“洒金谷景区天空... 新京报讯 10月7日,贵州福泉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发布关于洒金谷景区天空悬廊有关情况的说明:2026年...
旅游公路带火“奔县游”(新场景... 本报记者 郑洋洋 来山西运城,越来越多游客喜欢上“奔县游”。 运城市拥有10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财经聚焦|入境升温、县域引客、...   新华社北京10月6日电 题:入境升温、县域引客、夜聚烟火——国庆假期一线看旅游市场活力“三重奏”...
泰山躲雨80元一小时?景区辟谣...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6日讯国庆假日期间,有网友声称,泰山景区突降大雨,饭店开出80至300元/小时...
学习手记丨在旅游中感悟中华文化... 来源:新华社泰山、峨眉山、漠河北极村等景区升起五星红旗,江西于都、贵州遵义、陕西延安等红色圣地人潮涌...
河南:越夜越精彩 沉浸式文旅带... 国庆假期,河南各地夜间文旅市场持续升温。非遗巡游、文艺展演等新场景层出不穷,游客乐享假期的同时,带动...
入境游订单涨4倍,外国游客爱上... 入境游越来越便利,外国游客在北京的玩法也越来越丰富。数据显示,某在线旅游平台入境一日游订单同比增长超...
从“看一眼”到“买一单” 外国...   中新社北京10月4日电 (记者 应妮)2026年国庆黄金周,中国的城市街头和机场不时可见:外国游...
贵州晴隆:即日起二十四道拐观景... 新京报讯 10月4日,贵州晴隆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二十四道拐景区服务管理相关情况的通报:近期,关于我县...
海外博主看中国 | “深圳总是...   近日,英国知名旅游博主夫妇蕾安妮和本(中文昵称“夜行夫妇”)再度到访深圳。在此之前,两人已经多次...
博兴:国庆假日寻趣田园 盐碱地... 齐鲁网·闪电新闻10月4日讯 国庆期间,不少市民走出城区、走进乡村田园,沉浸式打卡稻田风光、体验钓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