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签订的“黑合同”是在招投标活动之前,因为违反《招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如果签订的“黑合同”是在招投标结束之后,该“黑合同”是有效的,但是合同实质性条款与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不一致的,该条款无效,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实质性条款主要是有关工程质量、工期和工程造价的条款,而工程造价又包括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