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了活公司不承认工资,请求法律咨询
创始人
2025-04-05 07:4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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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 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后直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建议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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