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有一位员工工伤,右手中指及无名指,上一任行政于4月17日帮他办了工伤及评残请问走司法程序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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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06: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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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2023-03-04 16: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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