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工贸及劳动密集型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近期,福州市安办从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例中筛选9起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
其中一起是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7月17日,仓山区应急管理局对福州某鞋业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此,仓山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人民币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记者 郑瑞洋 通讯员 林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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