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杨漾
一场以“光伏制造业回流”为名的贸易新政,正在美国光伏市场引发代价高昂的连锁反应。
据新华社,美国白宫8月6日发布声明说,美国总统特朗普当日签署一份公告,宣布将对进口多晶硅衍生品加征15%关税,并对进口多晶硅及其衍生品设定最低进口价机制。依据公告,进口多晶硅最低进口价为每公斤21美元,多晶硅锭和晶圆为每公斤100美元,进口太阳能电池和太阳能电池组件最低进口价分别为每瓦特0.22美元和0.38美元。
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美方将自美国东部时间2026年12月4日起实施上述措施(下文简称Section 232),以重振美国多晶硅产业。其中,通过引入最低进口价机制,美方将阻止任何价格低于该水平的产品进入美国市场。此外,美国商务部获得授权设立一项激励计划,以推动多晶硅等产品生产“回流美国”。
特朗普再次挥舞大棒,将令美国光伏行业的贸易流向与采购策略更趋复杂。尽管外媒将此解读为对抗中国在全球光伏供应链中的绝对主导地位,但多位业内人士对澎湃新闻分析称,Section 232难以重创中国光伏业。在此前两轮“双反”、201关税、301关税、“强迫劳动执法”、原产地审查等多重贸易限制手段封锁之下,中国大陆直接出口美国的光伏产品规模已相当有限。美国该新规面向所有进口来源,盟友亦不豁免。对于美国本土制造企业而言,此举固然能提升其相较于进口产品的竞争力,但更高的生产制造成本、更贵的组件必然会转嫁至下游电站开发商与消费者,推升新能源开发成本,拖慢行业扩张节奏。
“这次的新规并不完全是关税,而是设定了最低的进口价与从价税,更重要的是进口的最低限价。从已公布的条文来看,所有输往美国的多晶硅及其下游光伏制品,都需要遵循最低进口价的限制,不论公司和产地。”彭博新能源财经光伏分析师谭佑儒对澎湃新闻表示,后续在美国承诺建厂的企业,或可通过美国商务部申请优惠进口价格或关税政策,但Section 232公告中并未说明申请流程,具体细节有待进一步厘清。
具体执行上,从今年12月4日起,进口到美国的多晶硅、硅锭、硅片、光伏电池片、光伏组件在进入美国海关时的申报价格如果低于Section 232设定的最低限价,须补足差额,相当于设置了进入该市场的地板价;硅锭和硅片、电池片和组件还要按海关审定价值叠加从价税,多晶硅不叠加该项税。两者可以同时征收,并继续叠加双反等其他税费。
包括谭佑儒在内的多位分析人士对澎湃新闻称,美国进口光伏产品的供应链较为复杂,中美之间并非简单的双边直接出货,中间涉及多国、多环节的流转,比如部分国内光伏企业借道东南亚供货北美市场。因此,Section 232对国内光伏产业链造成的更多是间接扰动,而非直接影响。
“该政策的核心还是为了保护美国本土企业。”清华苏州环境院天工智库特聘新能源专家吕锦标向澎湃新闻分析称,在多晶硅环节,Section 232设定的最低进口限价意味着超过14万元/吨的不含税硅料价格,较当前市场的现货成交价高出数倍,将进口多晶硅挡在门外。约2.5元/瓦的组件最低进口限价则是为了削弱进口晶硅产品的竞争力,以此保护美国本土光伏企业First Solar的薄膜产品。“它所设想的是在美国建立完整的光伏全产业链,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全部在美国本土生产,从国外进去没有竞争力可言。换言之,如果想进美国市场,那就必须在美国建厂。”
可作为参考的是,SMM光伏分析师郑子扬介绍,近期美国本土生产的组件均价约为0.31美元/W,东南亚组件DDP至美国价格约为0.27美元/W,印度Non-DCR组件价格约为0.14美元/W。按名义价格计算,0.38美元/W的最低进口价格较美国本土组件报价高约22.6%;若再叠加适用的232从价税,进口组件与美国本土组件之间的成本差距可能进一步扩大,从而提高本土制造商的相对竞争力和议价空间。
吕锦标认为,Section 232对中国光伏行业的实质影响十分有限。由于贸易壁垒及当地下游硅片产能不足,国内早已不向美国直接出口多晶硅。再往下游看,2025年7月正式生效的美国《大而美法案》进一步加大了中国光伏企业在美投资的挑战。澎湃新闻曾报道,国内四大光伏组件龙头均已出售美国工厂多数或全部股权。“大家都预期美国的光伏产业链要真正做起来难度太大,成本颇高。”
Section 232的影响将集中施压于美国终端市场:推高电站投资成本和电价,抑制光伏装机扩张。“当前美国能源结构中油气占比仍较大,光伏占比低,为了产业回流承受高电价尚可理解。但随着可再生能源占比持续扩大,始终居高不下的项目投资成本将令市场难以承受。”吕锦标对澎湃新闻表示。
“美国在重建光伏制造业方面取得了巨大进展,但对光伏材料征税和设定价格下限将给美国制造商带来新的挑战,并增加家庭和企业的能源成本。”美国太阳能产业协会(SEIA)首席执行官蒂姆·波伦蒂对新政发表声明称。
PV Magazine援引罗斯资本合伙公司的分析报告称,Section 232将大幅推高美国光伏平均售价。尽管该政策框架旨在与第45X条款生产补贴和现有贸易措施相结合,以激励美国国内制造业发展,但它也会立即推高所有主要供应链环节的成本,并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此举预计将导致组件价格平均上涨0.10美元/瓦,这将需要购电协议(PPA)价格上涨4.00至5.00美元/兆瓦时才能完全抵消新增的资本支出。”
一位国内光伏组件龙头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称,订单报价是按照交期区分加税不加税的,新增税费会在未来报价中有所体现,不会对企业利润造成冲击。
另一位光伏头部企业资深人士对澎湃新闻剖析说,从产业实操层面看,Section 232对国内光伏企业实质影响不大。双反、溯源、持股比例限制等在内的多年贸易壁垒叠加,国内直输美国的多晶硅及衍生品规模已很低。此外,光伏头部企业均在美国布局中方合规合资工厂,以“美国制造”身份交付。
“相较海外贸易摩擦,行业真正核心矛盾仍是国内多晶硅衍生品的产能供需失衡。当前国内光伏相关产能总量依然较大,低效产能无序投产持续压低行业利润,低价内卷削弱全球长期竞争力,国内供给端结构性出清、实现产销平衡,才是光伏产业长期稳定发展的关键。”该人士强调。
韩媒称,Section 232令韩国光伏公司陷入两难境地。尽管韩国厂商有望在新政下获得更多溢价,但韩华Qcells和OCI公司依赖马来西亚基地生产多晶硅及相关产品,并向美国市场供货。Section 232将增加成本,并削弱其在美国市场的竞争力,增加的负担必然会转嫁到下游制造商及开发商身上。相比之下,在美国构建一体化产能的韩华Qcells可能有较多缓冲能力。
据彭博社分析,美国此举不仅难以削弱中国在光伏产业链中的优势,反而可能伤及韩国、德国等美国盟友企业,甚至推高美国自身光伏产业成本。该文认为,美国光伏产业面临的问题并非中国补贴造成,而是长期政策摇摆和成本压力。不断加码贸易限制,可能进一步削弱美国企业竞争力,同时帮助中国巩固在全球新能源供应链中的地位。
行业分析机构InfoLink Consulting数据显示,Section 232公布前,美国拥有硅料产能5.5万吨、硅片产能5.3GW、电池产能9.3GW、组件产能92.8GW(含First Solar)。
该机构认为,对于出口商来说,将产品销售价格提升至最低进口价水平能大幅改善获利空间并减少Section 232关税负担,但是关键在产品的稀缺性与买方对于价格的接受程度。对于本土企业来说,Section 232也将对应垫高厂商在美国的生产制造成本,导致美国制造组件涨价。对于美国开发商而言,在组件的上游原材料因为地板价格而涨价时,组件价格不论进口或是本土制造都将同步推升涨价,连带影响项目成本与收益率。
郑子扬判断,短期内,美国市场可能出现存量合同交付加快、本土组件报价上调及开发商重新议价。中期影响将取决于三项变量:第一,美国商务部如何界定回流计划的申请条件和减免规模;第二,美国硅片、电池产能能否按期释放;第三,欧盟、日本、韩国等贸易伙伴是否采用被美国认定为“实质等同”的最低进口价格制度,以换取税率调整。
新政也为赴美建厂的企业留下一道口子。
依照Section 232设置的“在岸计划”优惠条款,美国商务部长获授权建立激励计划,鼓励企业投资美国本土的多晶硅、硅锭、硅片与电池片生产。企业须提交在岸计划,承诺于获核准后在美国新建、翻新或扩建生产涵盖产品的设施,并于2029年1月20日前动工。计划经美国商务部长核准后,后者可授权允许该企业在一定程度下有条件豁免Section 232征税,进口必要的生产设备与涵盖产品。
由于缺乏细节,这是Section 232中不确定最大的部分:后续执行口径将直接决定该政策的实际冲击力度。
“在美国建设光伏一体化产能,面临极度复杂的系统性挑战。”索比咨询光伏供应链首席分析师尹也泽分析称,经过过去十年的产业演进,全球光伏制造设备和核心技术的重心已彻底转移至中国,欧美均不具备提供GW级量产设备的能力。美国FEOC规则规定,工厂若过度依赖中国技术授权或关键设备,产品无法享受税收抵免,但离开中国设备和中国技术,光伏制造无从谈起。更何况,光伏电池、硅片属于高精密微纳米级半导体工艺,有了设备只是起点,核心竞争力在于工艺经验与技术人员。美国已逾十年缺乏大规模本土硅片和电池制造生态,工艺与技术人才断层严重,从零培养的时间成本极高,试错阶段甚至可能拖垮新工厂。
“美国企图用高额关税和限价做大棒,逼迫外国资本和技术填补其本土制造业的空心化。但在上述残酷现实面前,赴美建厂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商业扩张逻辑,而是一场成本极高、容错率极低的生存大考。”尹也泽认为。
大棒能够改变流向,却改变不了产业规律。关税可以挡住进口产品,却挡不住成本上涨。这些成本,终将由美国自己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