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某小区业主群突然弹出一张照片:一名男子全身赤裸,在自家客厅走动,窗帘大开,灯火通明。发照片的女邻居配文提醒:“在家别裸奔,或者拉上窗帘,尤其有孩子。”群里瞬间炸了锅,有人指责男子不讲究,有人质问女邻居凭什么拍裸照发群里。男业主随后现身,怒斥女邻居犯法,当即报警。
全身赤裸男子在家中客厅走动,灯火通明,窗帘打开,这无疑是有碍观瞻,但若非故意裸露,这样的行为终究是私人空间的边界失守,但女邻居拍下裸照并发至业主群,这是将男子的不雅行为永久定格,在互联网公开传播。
从法律层面来看,拍他人裸照构成侵犯隐私权、发群则可能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甚至构成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或涉刑。更关键的是,男子在家裸奔被人看见,这种“伤害”是一次性的视觉冲击,而照片在网络空间的可复制、可存档、可传播,会让当事人面临持续的社会性死亡。
另外,把照片发群里,还会将这种让自身感到的不适扩大至让群里更多人不适。邻居表示自己是提醒,但明明在群里发文提醒就已足够,为什么要拍裸照发群?显然,这种超出界限的“提醒”比男子在家裸奔的行为更让人反感。
大家之所以更反感拍照者,是因为大多数人能理解在家窗帘偶尔忘拉的情况,却无法容忍邻居举起手机记录你的疏忽并将自己的隐私昭告天下。在如今这样的数字化时代,人们的一言一行不仅会被看见,更面临着被记录和传播的风险,无处不在的偷拍让人毫无隐私可言。此事之所以引发热议,源于我们随时可能成为下一个“忘拉窗帘”的人,而且我们都恐惧成为被拍照并传至互联网的“赤裸主角”。
(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