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2月5日讯(记者 沐方婷)春节将至,为营造和谐稳定的节日市场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春节市场价格提醒告诫,围绕五个重点领域,全面规范节日期间价格行为。
民生商品价格稳定到位,保供稳价护新春。超市、农贸市场及社区生鲜店等经营主体,在销售米面油、肉蛋奶、果蔬等生活必需品时,应做到标价真实、准确、醒目,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或串通涨价,避免使用“时价”“面议”等模糊表述,切实履行保供稳价社会责任。
旅游行业价格规范到位,诚信服务暖新春。旅游相关经营者应自觉规范价格行为。餐饮单位应明示年夜饭菜品、单位、价格及计价方式,允许消费者自主选择套餐或单点,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酒店、民宿等住宿经营者须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在订单生效后单方面毁约或临时加价。景区应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不得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或捆绑销售。
文娱服务价格标示到位,明码实价迎新春。电影院、剧院等文化娱乐经营者在线上线下售票时,应清晰公示票价及优惠减免政策,不得在标价外加价,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导消费。
交通出行价格管理到位,合规便民伴新春。铁路、航空、公路客运等交通经营者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在售票厅、官网、APP等醒目位置公示票价、延伸服务价格及退改签政策,不得违规涨价、价外加价。机场、火车站、景区、商超等配套停车场及路边泊位经营者,须在入口、缴费处等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范围及投诉电话,并按公示收费。
促销优惠价格落实到位,真实让利惠新春。商场、零售点在销售茶叶、白酒、烟花爆竹、服装等节日热销商品时,促销活动应真实让利、清晰规范,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打折或误导性标价。网络交易平台应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引导,落实主体责任。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立即对照上述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价格自律,规范经营行为。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经提醒仍不整改的,将依法严肃查处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