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慎撞上了牛,牛主人非常好心,请我吃牛肉还送我去车站。”近年来,网上这样的段子层出不穷,但现实中开车撞上牲畜,应该如何处理?近日,罗源县综治中心调解了一起这样的纠纷。
日前,周某驾驶汽车在国道上行驶时,一头母牛从突然从一旁冲上道路中央,周某避让不及,与母牛相撞。牛主人高某闻声赶来,二人爆发了争执。周某认为自己的车辆在碰撞中受损,应由高某赔偿损失;高某则认为车祸是周某开车不小心所导致,要求周某赔付母牛的医药费。双方争执不下,周某便找到罗源法院,想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问题。案件迅速流转至罗源县综治中心。
调解现场,综治中心驻点法官林勇分别对双方疏导情绪、释法说理。面对高某,法官指出,高某作为牛主人,对牲畜负有看管义务。“因为管理上的失误,导致母牛跑到路面上,需要承担失管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法官也向车主指出,周某驾驶机动车未尽安全注意义务,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最终,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高某赔偿周某车辆维修损失1500元,同时以周某购买的车辆保险赔偿高某的损失。
法官表示,在主人看管下的动物,可以临时过马路,若在白天与机动车相撞,车主可能背负的注意义务更大。但若动物处于失管状态而导致车祸,则动物主人也需承担相应责任。若发生事故而无法联系动物主人,车主可以报告交警或保险公司,拍照后撤离现场,方便后续事故处理。(记者 阮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