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2月17日讯(记者 林晗)近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一面来自辖区企业的锦旗,锦旗上写着“政企同心,营商共进”,表达了对市场监管部门柔性执法的衷心感谢。锦旗不仅是感谢,也是仓山区市场监管局秉持“首违不罚”原则,释放执法温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赢得经营主体认可的真实写照。
此前,仓山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商超销售过期糯玉米。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发现该批次糯玉米售出时已超过保质期一天,但尚未被食用,也未造成实际危害。
仓山区市场监管局迅速核查,发现商场虽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但因日常检查疏忽导致涉事产品售出。商场第一时间退款并销毁同类产品,未造成实际危害,符合《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适用条件,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首违不罚”决定。
“我们确实存在管理漏洞,本以为至少要面临罚款,这次对我们作出‘首违不罚’的决定,给了我们一次纠错的机会。”该商超负责人说,“免罚不代表放任,市场监管局随后专门派人帮助企业完善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这种‘指导式’执法让我们心服口服。”
“执法不是为了处罚,而是为了规范。”仓山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推行“首违不罚”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以本案为例,执法人员在免予处罚的同时,督促企业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风险,实现“免罚不免责、整改促规范”的监管效果。
下一步,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深化服务型执法改革,完善柔性执法机制,提升监管精准性,努力营造更有温度、更富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对严重危害市场秩序、食品安全、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仍将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护航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