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仓山区法院正式挂牌成立执行财物管理中心。该中心全省首创“以管财物来管案”的执行管理模式,实现进一步规范执行财物管理,防范执行风险,全面推动执行财物管理向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方向纵深发展。
“以前,我们采取分段集约执行管理模式,执行效率虽然高,但执行财物在流转中容易出现运行不畅、监管缺失的现象。”仓山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尤其是执行人员变动、财物委托查冻扣需多家法院协作时,就可能出现财物脱保的现象,增加管理风险。
针对工作中的痛点堵点,仓山区法院执行财物管理中心配备专门财物管理人员,在分段集约执行的基础上有力促进财物查控处置的流转衔接。同时以此为抓手,进一步规范执行案件管理、程序管理、队伍管理。
该举措运行以来,仓山区法院已归集财产查封、冻结线索214条,包括房产155套、车辆38辆、银行存款67笔,财产续封续冻及时率达100%。(记者 阮冠达)
上一篇:闽侯县检察院打造数字党建新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