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铁集团回应充电宝上高铁的条件如下:额定能量不超过 100Wh 的充电宝可随身携带,无需办理托运。当充电宝额定能量超过 100Wh 但不超过 160Wh 时,须经铁路运输企业同意且不得在列车上使用,可办理托运。超过 160Wh 的充电宝严禁携带上车。旅客在携带充电宝时,应确保其标识清晰、完好,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同时,在乘坐高铁过程中,要遵守铁路部门的相关规定,共同维护高铁运行的安全和秩序。
民航局禁止携带“没有3C标识、被召回范围的充电宝上机”的规定,持续引发舆论关注,公众关心高铁站是否也会严查充电宝。
对此记者致电国铁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铁路运输中执行的是国家铁路局、公安部发布的《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的相关标准。这个标准就规定“标志清晰的充电宝,单块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的,不在限制随身携带的物品之列”。
而铁路12306客服人员也表示:“旅客乘坐火车,目前在充电宝查验方面不看是否有3C认证,也不看充电宝品牌,只要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就可以携带。”
(总台记者 郑连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