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运营公司因擅自使用网络博主的肖像作品进行“AI 换脸”操作而引发广泛关注。该公司对此事迅速做出回应,向受影响的博主致以诚挚的歉意。他们承认了自身的错误行为,表明会立即停止相关侵权活动,并对博主的肖像权进行全面整改和保护。同时,公司表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积极与博主协商赔偿事宜,以弥补给博主带来的损失。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在数字化时代,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和知识产权至关重要,任何侵权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
近日,闽侯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AI换脸引发的侵犯肖像权纠纷。因擅自使用网络博主的肖像作品,AI换脸软件运营公司致歉并赔偿。
小欣(化名)是一名拥有200多万粉丝的网络博主,常受邀拍摄造型短视频并发布于自媒体平台,人气颇高;鸿运公司(化名)运营一款AI换脸随手拍小程序。
2025年,小欣发现鸿运公司未经授权,将其发布的短视频作为模板提供给小程序用户使用。用户通过购买会员或观看广告,即可使用AI换脸功能生成小欣同款造型视频。
小欣以鸿运公司侵犯其肖像权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1万元。
闽侯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的肖像权受法律保护,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其肖像。鸿运公司未经小欣授权或同意,在其运营的AI换脸小程序中上传小欣的肖像作品作为模板,诱导用户使用,并通过收取会员费、广告费等方式营利,侵犯了小欣的肖像权。
法官综合考虑鸿运公司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持续时间、范围、后果及获利等因素,组织双方调解。最终,鸿运公司认识到错误,小欣在赔偿金额上作出让步,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鸿运公司在报纸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小欣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6000元。
法官提醒,人工智能技术的不断创新拓展,为人们生活带来便利与乐趣,但随之产生的侵犯肖像权等法律风险和责任问题也应予以重视。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未经肖像权人授权或同意,任何人均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王秀林 赵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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