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明确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将予以社保补贴。这一举措旨在减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和经济负担,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能够享受到社保补贴,有助于他们在求职初期稳定生活,不必因社保费用而担忧。这不仅体现了政府对高校毕业生的关爱与扶持,也为他们搭建了更好的就业创业平台,促进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与配置,对推动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今天,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对外公布。
其中包括,有效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强化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主体作用,健全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健全参保激励约束机制,完善转移接续机制,稳妥有序提高城镇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比例。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设置,合理确定缴费补贴水平,适当增加缴费灵活性,健全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予以社会保险补贴。《意见》全文→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