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举行,会上进行了重要的人事事项表决。会议以严谨的程序和高度的责任感,对一系列人事任免进行了逐一审议和投票。这些人事任免涉及多个重要岗位和领域,体现了福建省对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视和精心安排。通过此次表决,一批优秀的干部得以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他们将肩负起推动福建发展的重要使命,为福建的经济社会进步贡献力量,这也标志着福建省在人事管理和干部任用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3月25日,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余学斌的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陈诗强的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邓培树为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因工作需要,免去徐秀平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职务;任命黄卉靓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免去其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任命方昌、余长烜、郑成珺、吴启燊、宫静、邱日鑫、江舟、陆文涛、林金达、张雨、方向明、孙雯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因任职年龄原因,免去赵玉梅、李剑清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因工作岗位变动或任职年龄原因,免去王建兴、李秋明、王远华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林陆君、张婷、洪晶、丁薇、马穆青、林文义、邹冬芝、卓龙、何小兴、施孝友、余丽丽、林岚、刘茂荣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任命吴菁菁、金闽华、陈开欢为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员。
(记者 郑昭 朱子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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