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推动两岸交流合作方面成果显著,累计出台两岸共通标准达 285 项。这些共通标准涵盖了多个领域,如农业、制造业、服务业等,为两岸企业的对接与合作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它们消除了两岸在一些标准上的差异,促进了贸易往来的便利化,使得两岸企业能够更高效地开展合作项目。这 285 项共通标准宛如一座桥梁,连接起两岸的经济命脉,有力地推动了两岸关系的和平发展与融合共进,让两岸同胞在经济领域共享更多的机遇与成果。
2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省共同推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专题新闻发布会在福州召开。
记者从会上获悉,市场监管总局支持福建率先推行“四共同三采用”的标准共通工作机制,即“共同选题、共同比对、共同研制、共同使用共通标准”和“大陆先进标准台湾采用、台湾先进标准大陆采用、空白领域标准两岸共同研制采用”。截至目前,已累计出台两岸共通标准285项,覆盖了电子信息技术、农产品、服务业、新能源等两岸各具优势领域,打造“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共收集29万余份标准信息,吸纳40名台湾专家加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两岸标准共通,建设完善“两岸标准共通服务平台”。2025年底前建成完善两岸标准共通信息和服务平台、福建省WTO/TBT通报咨询平台和两岸标准孵化和创新基地,2027年前建成两岸标准共通展示馆、两岸碳计量公共服务平台和两岸标准实施验证基地,将平台打造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两岸标准共通研究、交流、服务大平台。(记者 马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