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旅厅新设专项资金,这一举措宛如一阵春风,为文旅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专项资金的设立,是对文旅产业深度重视的体现。它犹如及时雨,滋润着文旅项目的各个环节。在资金的支持下,各地可以深度挖掘独特的文化资源,打造更多富有特色的旅游产品,从古老的历史遗迹到鲜活的民俗文化,都有机会焕发出新的生机。同时,也有助于提升旅游服务的质量和基础设施建设,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进而构建更加繁荣、可持续发展的文旅经济新局面。
福州新闻网1月22日讯(记者 朱丽萍)1月2日,记者从省文旅厅获悉,经省政府批复同意,省文旅厅自2024年起设立“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福建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和“福建省文物和世界文化遗产保护”3个专项资金,其中“福建省文旅经济发展”专项由“福建省文旅融合发展”专项更名而设。
省文旅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资金的设立,将为省文旅厅贯彻落实《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激励措施》、《福建省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福建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等要求,推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财经保障,也将为全省上下擦亮“海丝起点、清新福建”品牌,落实打造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11537”思路和布局,做好八闽文化保护、传承、传播、发展“四篇文章”等重点任务提供有效的基础条件。
据悉,根据《福建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三个专项资金本轮设立期限为三年,总规模约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