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乡低保人均标准达10112元,这一成果意义非凡。这一标准的达成,体现出福建在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方面的积极努力。较高的低保标准意味着更多的经济支持能够惠及城乡低保对象,使他们在面临生活困境时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开销,包括食品、住房、医疗等方面。这有助于提升低保人群的生活质量,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体现出社会公平与福利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是福建在民生建设道路上的一个重要成果,让社会的弱势群体感受到更多的温暖与关怀。
记者11日从2024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截至2023年底,全省59.8万名低保对象、6.8万名特困人员享受基本生活保障,28.8万名低保边缘人口纳入专项救助范围;低保、特困年人均标准达10112元和25380元,较“十三五”末分别增长22.4%、18.2%。
一年来,福建坚持夯基固本,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更加牢固、步伐更加有力,完成“十四五”福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双过半”目标。
加快构建“福见康养”幸福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质量实现新提升。连续7年推动养老服务工程纳入省委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去年新建300个示范性长者食堂和50个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创新拓展“长者食堂+学堂”、农村“互助孝老食堂”等模式;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新增7个县级示范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建设城乡“一刻钟”养老服务圈;新增16家五星级养老机构,445家乡镇级公办养老机构评定为一级至二级以上服务等级,比2022年提高21.2%;实施农村幸福院质量提升行动,累计改造1130所、占年度计划数的141%。同时,加强儿童社会福利保障,集中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800元和1400元,分别提高到2100元和1700元;实施“福蕾行动计划”,777个乡镇(街道)建立关爱服务阵地,帮助1.1万名儿童走出困境。(记者 何祖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