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作间隙抽烟摔伤是否属于工伤这一问题上,法院判定属于因工作受伤。工作间隙抽烟虽看似是个人行为,但在实际的工作场景中,工作间隙是工作过程的一种自然延伸。员工在工作场地内,处于工作时间的间隙时段抽烟,此时发生摔伤意外,与工作环境、工作期间的连续性有着紧密联系。法院从整体的工作状态考量,认定这一摔伤是在工作范畴内发生的伤害,这种判定体现了对劳动者权益在合理范围内的保护,也综合权衡了工作实际情况与工伤认定标准之间的关系。
工作间隙,员工进食、喝水、抽烟、上厕所,不慎受伤,算不算工伤?近期,鼓楼法院审结了一起工作间隙休息时摔伤的工伤认定纠纷。
鼓楼法院查明,某服饰公司主营布料研发和销售生产。2022年1月1日,李某与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约定李某的工作为裁剪岗位。2022年10月8日上午,李某离开车间工位经过同层通道,到通道外的平台上抽烟。返回时,李某不慎踩碎平台木板跌落受伤。
事故发生后,李某被送至医院救治。诊断结果为腰椎骨折伴双下肢瘫痪。去年1月5日,李某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去年3月13日,有关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李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李某申请行政复议后,同级政府作出了维持的复议决定。李某不服,遂诉至鼓楼法院。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该事故发生地点应视为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范围。劳动者在上班过程中进行短暂休息属于正常的生理需求。工作间隙的休息时间内,吸烟与喝水、进食具有相同的性质,是实现自身休息权利的一种方式,这段时间也属于工作时间的一部分。本案中,李某在短暂休息后返回工作岗位时受伤,属于因工作受伤。
最终,鼓楼法院判决撤销相关部门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和相关的复议维持决定,并责令相关部门重新作出认定。某服饰公司不服提起上诉,福州中院维持原判。(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林功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