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 烟花美景虽浪漫,但未经许可,生产、储存、经营、运输烟花爆竹都是违法的,且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长沙警事微信公众号3日发布消息,近期浏阳市公安局查获多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
10月7日下午4时,戴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的情况下,驾驶货车装载了224件“梦幻水母”烟花,被枨冲派出所现场查获。戴某被依法行政拘留,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违法单位也被处以罚款。
10月27日16时许,向某、文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件的情况下,驾驶赣C货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被镇头派出所现场查获。向某、文某被依法行政拘留,非法运输的364件烟花爆竹予以收缴,违法单位被处以罚款。
11月13日11时许,刘某在未办理相关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客车运输11件引线,在委托李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送货途中,被集里派出所现场查获。目前,两人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被行政拘留。
浏阳公安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