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28日,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因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约车平台为不具备营运资格的车辆提供召车信息服务,被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罚款:100000元。
据金融界了解,该公司未取得经营许可证,但为没有营运资格的车辆提供了召车服务的平台。这种做法违反了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第8条的规定,构成了非法客运行为。根据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办法第17条,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对其处以100000元的罚款。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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