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通灵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江苏证监局调查完毕。经查明,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等处罚决定;对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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