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第四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前期工作:
1、用地勘测定界报告书(含用地红线图)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文本及图纸,有则提供)
3、项目已取得的批复文件(有则提供),包括:
(1)发改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建议书批复、可研批复等;
(2)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出具的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等;
(3)与本项目相关的政府政策文件、会议纪要、通知公示等;
(4)如果项目涉及占用林地,还应提供林业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4、项目征地相关文件及说明,包括:[需通过征地主管部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乡镇政府办、村委会等)提供]
(1)项目征地进展情况;
(2)项目征地批次;
(3)政府部门发布的征收土地预公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4)征地调查统计表(含土地现状调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
以下材料有则提供:
(5)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6)征地拆迁补偿协议;
(7)征拆补偿费落实凭证,如预付证明、转账凭证、银行业务回单等;
(8)其他相关支撑材料或说明,如听证情况、养老保险办理情况等。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西安硕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同盛北路文化艺术学校南院内103室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丁先生 15034556238 1553597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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