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拍”引发国企老总落马,侵权吗?关于“街拍”法律这么说
北京日报
2023-06-09 17: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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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街拍”引发国企老总落马,侵权吗?关于“街拍”法律这么说

近日,网传一段某国企领导胡某与一女子牵手逛街的街拍视频,引发网友关注。

随着事件的发酵,官方快速公布了处理结果,涉事两人均已被停职,接受纪委调查。

资料图片

该事件一出,引发众多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街拍摄影师立了大功,但也有部分网友对街拍的法律边界展开了讨论。

有网友表示疑惑:摄影师的“街拍”行为是否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据媒体报道,该视频目前已被摄影师删除,回忆当时街拍的情形时,摄影师称两人并没有拒绝。此次事件后续将如何处理,我们不妨耐心等待,今天法报君只想和大家聊一聊,关于街拍行为中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那么,未经他人同意的街拍违法吗?随意街拍是否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和肖像权?街拍的法律边界在哪儿?哪些情况下的街拍可以不经过肖像人同意?街拍的照片可以随意使用吗?如何街拍才能避免侵权?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易燕带来的专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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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他人同意的街拍违法吗?随意街拍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也就是说,如果摄影师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将照片或者视频刊登在社交媒体上,将涉嫌侵犯肖像权。

假设摄影师在准备拍摄时,被拍摄人当时并未拒绝,但后来未经被拍摄人的同意,摄影师便私自将照片或视频发布至网络,该行为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无论是摄影师,还是短视频平台,在未经得他人许可的前提下,将照片或视频在网络上进行公开,对“街拍”内容主动进行传播,这种私自将作品用于商业用途吸引大量粉丝和流量的行为,可以说是典型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同时,因为该行为导致被拍摄者的个人信息泄露,因此,街拍摄影师也涉嫌侵犯他人的隐私权。被拍摄者有权要求拍摄者和平台删除视频,若拍摄者和平台拒绝删除,则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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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的法律边界在哪儿?哪些情况下的街拍可以不经过肖像人同意?

街拍是有法律底线的,不能“想拍就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未经被拍摄者同意的拍摄行为,涉嫌侵犯被拍摄者的肖像权和隐私权,街拍图片、短视频往往会借助网络平台在短时间内迅速传播,有可能导致被拍摄者名誉权受损,大大增加对被拍者的侵害程度,影响当事人的正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因此,街拍有风险,上传需谨慎,拍客们当然有进行拍摄和公开的自由,但自由是有限度的,一旦越了界,侵犯到了他人的权益,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了。

另外,以下情况的街拍可以不经过肖像人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规定:“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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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拍的照片可以随意使用吗?如何街拍才能避免侵权?

街拍的照片或视频很可能会成为摄影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如果街拍的照片或视频构成摄影作品,摄影师对其享有著作权。但这并不意味着摄影师可以随意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自己街拍的视频或照片,能否使用还要看被拍摄对象是否享有法律保护的其他特定权益。不管是街拍对象是自然景象或建筑物还是人物,不进行商用不构成侵权,如果进行商用则构成侵权,在未经被拍摄者许可的情况下,拍摄的视频或照片仅可以将其用于个人欣赏、课堂教学、科学研究、新闻报道等维护公共利益的场景。如果用作其他以盈利为目的的用途,需要经过肖像权人的许可。

建议摄像师街拍前最好能征得当事人同意。如果确定所拍摄的作品之后要用作商业用途,为了避免作品将来会带来侵犯他人肖像权、隐私权以及名誉权等人格权方面的法律风险,拍摄者最好能与被拍摄者签订肖像权使用协议,这一方式能很好地规避侵权风险。倘若当事人不同意,建议立即停止拍摄行为。而经过被拍摄者同意的视频或照片完成拍摄后,也应当考虑到在网络上发布,是否可能会侵犯到被拍摄者的人格权等问题,必要时街拍摄影师可咨询专业律师以评估其中风险。

来源:法治日报 | 作者 朱婵婵

编辑:李环宇

流程编辑:郭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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