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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水县公安局龙港中心派出所成功破获系列盗窃花卉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君子爱“花”,应取之有道
以爱花之名偷花
实属丑陋之举
用偷来的花装饰自己的家
不如用文明装点自己的内心
近日
沁水县公安局龙港中心派出所
成功破获系列盗窃花卉案
抓获犯罪嫌疑人1人
4月28日,龙港中心派出所接到群众刘某报警称:其放在饭店门口的一盆兰花丢失。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花卉虽案值不大,但这类侵财类案件却关乎一方平安。接警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先后调取了案发地段附近的所有视频监控,并经过走访调查,快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郑某红,并于当日17时成功将其抓获。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郑某红对自己的盗窃行为供认不讳。
原来,犯罪嫌疑人郑某红其因爱好养花,但是又觉得成本太大自己不愿掏钱购买。在路过刘某饭店门口时发现其摆放在门口的兰花很是漂亮,遂萌生了盗花的念头。经查,今年4月份以来,犯罪嫌疑人郑某红先后窜至沁水县碧峰路、龙脖小区、北坛路分别盗窃红豆杉、盆栽海棠花、兰花,然后将所盗花卉全部摆放在自己家中。

目前,所有被盗花卉已全部返还失主,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
爱花有道
偷花犯法
不论价值大小
切勿产生贪念做出违法行为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来源 | 晋城公安
编辑 | 晋小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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