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1日上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 张波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叶诚尘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2020年2月,张波与陈某某离婚,叶诚尘明知张波的子女张某甲和张某乙将由陈某某抚养,仍视其为自己与张波结婚的障碍。张波和叶诚尘共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张某甲和张某乙。其后,叶诚尘多次催促、逼迫张波作案,并限定作案期限。2020年11月2日15时30分许,张波将正在次卧飘窗窗台玩耍的张某甲和张某乙双腿抱住一起从飘窗扔到楼下,致二人死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张波、叶诚尘提出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6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一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张波、叶诚尘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张波直接实施杀人行为,叶诚尘在决定杀害两名儿童、采用制造意外高坠方式作案、催促逼迫张波实施杀人、追求被害儿童死亡等方面更为积极主动,二人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相当,均系主犯。张波、叶诚尘罔顾国法天理人情,严重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践踏社会良知,其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影响极坏,应依法从严惩处。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人提出张波没有实施杀人行为、叶诚尘没有逼迫和催促张波作案、原判量刑过重等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与二审查明的事实不符,依法不予采纳。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波、叶诚尘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二审审理中,法庭依法保障了上诉人张波、叶诚尘及其辩护律师各项诉讼权利。辩护律师到庭参加宣判。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宣判。
相关信息
“重庆姐弟坠亡案”时间线梳理
2020年11月2日:重庆一小区一对年幼姐弟从15楼坠亡。
2020年11月10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将姐弟俩的亲生父亲张波及其女友叶诚尘抓获归案。
2020年11月11日:张波、叶诚尘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
2020年12月15日:经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两人由南岸区公安分局执行逮捕。
2021年3月18日:重庆市检察院第五分院指控张波和女友叶诚尘犯故意杀人罪,向重庆市第五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2021年7月26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波、叶诚尘共同故意杀人,致二人死亡,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发表公诉意见时,检察机关用四个“极其”来描述张、叶二人犯下的罪行,建议法院严惩两名被告人。
2021年12月2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认为被告人张波与叶诚尘共谋,采取制造意外高坠方式故意非法剥夺张波两名亲生未成年子女的生命,致二人死亡,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二人行为突破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主观恶性极深,作案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波、叶诚尘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2年1月:张波、叶诚尘在法定上诉期内递交了材料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2023年4月6日:因辩护人申请,原计划4月3日二审开庭的重庆姐弟坠亡案,延期到4月6日开庭审理。当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上诉一案。张波、叶诚尘当庭翻供,出庭检察官举证予以回应。
2023年5月11日:5月11日上午,张波、叶诚尘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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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人民日报客户端、南方周末微信公众号
编辑:郭金凤
校对:兰鸿翔
责编:张红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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