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通讯员 尹峥嵘 夏文娟 马春芳 庞成功 李倩 张明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近日10时许,江宁交警中队接到报警,称在上湖工业园内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
江宁中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处置。经现场勘查,驾驶员张某驾驶重型栏板半挂货车,在倒车过程中未观察后方,操作不慎撞倒了厂房的一堵墙,造成厂房墙损坏、无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张某驾驶车辆因倒车时未察明情况,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近日,在江宁汤山X302汤山街道“汤山站”公交站台路段,倪某驾驶的小轿车因避让公交车,变更车道逆行与刘某驾驶的小轿车碰撞。汤山中队交警最终认定倪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秣陵交警中队近日处理了一起两车追尾的事故,经调查,后车司机陈某驾车时低头操作手机导致事故发生,陈某被认定承担事故全责。
江宁禄口交警中队近日接警,在其辖区内发生了一起电动车与小车的碰撞事故,经调查,小车驾驶员车停非机动车道,起步时疏忽观察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该驾驶员被认定担全责。近日,在江宁天元东路湖山路路口,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与小车相撞的交通事故。经江宁高新区交警中队调查,电动车驾驶人沿天元东路逆向行驶,而后突然横穿马路,在其前方正常行驶的小轿车避让不及,径直撞上。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认定负全部责任。湖熟交警中队近日同样接警了一起电动车和小轿车的碰擦事故,经调查,事故系电动车闯红灯所致,电动车同样被认定承担事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