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源
虐猫事件再一次登上热搜!
4月底,网友爆料博主「杰克辣条」虐猫并贩卖虐待视频,他长期抓捕大量流浪猫,实施处刑式虐猫行为,拍摄视频并从中获利。
4月27日,相关警情通报证实, 该博主虐猫、拍摄虐待视频为真。执法部门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对徐某辉处以治安拘留。

4月27日下午,该博主发布道歉信,直言自己将“引以为戒,遵守公德,健全人格”。
5月5日 安徽阜南县文明办发布公告,取消徐志辉“阜南好人”称号。
而在5月8日,又有“杰克辣条再开直播虐猫”的传言出现,消息真假暂无定论,网民情绪再度激起,饱含怒气的评论占据了众多网络平台。
根据此前爆料,徐某某所做暴行包括但不限于 拔指甲、铁签穿刺、火烧、拖行踩踏、将猫捆绑在树上活活肢解……
据看过虐待视频的网友投稿, 被虐的怀孕猫咪自始至终没有反抗,黯淡的眼神与无力的四肢已经不能抬起。 猫咪哈着气,奄奄一息……

因此其在道歉信中所言“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是否有任何实现的可能性?
自称“知过、悔过、改过”的他,在长期的虐待行径中,是否想过每一只痛苦去世的猫咪,都因他那扭曲的心理而受尽酷刑。
虐猫等虐待动物行为是心理疾病的表现,于社会层面,放任不管、次次得过且过,则将产生严重的风险!
关爱动物者发出呼吁
在宋代王致远所著《开禧德安守城录》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当丁卯之春,虏恋恋无去志,得缒者来言,城中疫疠大作,老且病者醢猫以侑食”,意即,瘟疫肆虐于城时,老病弱之人不得已而杀猫以自保。
作者“闻之泣”并评论道, “人之爱猫,近于爱子,杀猫而甘其味,去相食无几矣”,他指出, 人爱猫几乎等同于爱子,如今杀猫来吃,只恐人之相食也不远了。
伴侣动物陪伴人类并非现代之现象,在犬猫等动物身上赋予丰富的感情并非孤例,正因如此,虐猫、虐狗等现象的一次次披露引起了爱心人士的强烈愤懑。
它们不言,何以将痛苦示于人间?!
作为受过教育、吃穿不愁的人,何以费尽最坏的心思虐待一只又一只小动物?

前有大学生范某某、王 某某 虐猫并传播相关视频,受到退学处分后仍大放厥词、持续暴行;后有杰克辣条公然直播虐猫、不思悔改,作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博主挑战公序良俗。
每当“处刑”般的折磨事件,通过屏幕出现在人们的眼前,爱猫之人心痛地发声, 发起#我为奶油猫发声#等话题,哪怕是不怎么与动物接触的人们也呼吁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
我们能做的
「杰克辣条虐猫事件」的热度居高不下,尽管那些虐待行径一次次点燃互联网的怒气,施虐者却受不到实质性惩罚,仍继续嚣张地进行着虐待和售卖不法视频。
相悖于人性,背离于道德。
他们,从施暴中获利不尽其数。一张张陌生又恐怖的脸,映照着小动物眼神的恐惧与无辜。

图源:微博 傅淳强
根据律师所言,关于网络传播、售卖虐猫视频的行为,其涉及暴力情节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是可以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进行治安拘留、罚款、训诫、警告。
人民日报更是作出锐评, “处刑式虐猫“可憎,是向人类良知挑战。

图源:微博 中国青年报
其实, 虐待行为离我们并不遥远……
仍有难以计数的群组、账号活跃在互联网的角落,传播虐待动物视频,血腥、暴力的视频图片经多手转发,而这又对虐待动物产业链的发展起到推波助澜作用。
请大家看到类似事件直接向平台举报,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张明指出,在网络空间亦要遵守公序良俗,虐猫行为严重违背公序良俗,涉嫌破坏公共秩序,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寻衅滋事”的规定进行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可以请你,转发这张海报吗?
——原本可爱灵动的猫咪,在遭到捆绑、击打、践踏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每一次转发,都将是推动反虐立法的力量构成!反虐立法指日可待!
引用: